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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纪委:春节前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
日期: 2017-12-14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春节前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12月13日,西安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大会。就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。 

拓宽案源线索来源渠道

会议明确,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、大起底、大排查,对各类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以及在巡察、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再审核。 

同时,充分发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信访主渠道作用,利用互联网、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,加快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,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途径。 

严查数字脱贫形式主义

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,要认真查找“四风”问题,特别是对表态多、调门高、行动少、落实差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新表现,采取过硬措施,坚决加以整治。针对“十种表现”,梳理典型案例,集中进行通报曝光。 

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,要严肃查处基层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、虚报冒领等问题,查处窗口单位在服务群众中的作风和违纪问题,坚决打击村霸和黑恶势力,彻底解决干扰破坏投资环境、与民争利、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。 

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,则要把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为查处的重点,坚决防范和纠正以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、做表面文章的情况,查处搞数字脱贫、虚假脱贫的问题。 

有案不查追究领导责任

会议要求,要从严从快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。市、区(县)、镇(街)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组要把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作为重要任务,要坚持快进快出、快查快结,争取春节前查处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、有影响力的案件。 

对工作不力、有案不查、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,出现严重顶风违纪的地方、部门和单位,要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严肃追责问责,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,还要追究领导责任,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,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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